各单位:
近年来,随着我校教学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,进口设备的采购数量逐年增加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》及海关总署相关法规的规定,综合2018年长沙海关永州办事处对我校进口减免税设备检查情况,为加强我校减免税进口设备的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请相关单位组织实验管理人员、仪器设备使用人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》(附件一),明确单位及个人在减免税进口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。
二、采购中心统一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并备案登记。在学校签订采购合同后,进口设备领用人需签订《减免税进口设备管理使用承诺书》(附件二),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现将我校2015-2018年处于海关监管期的进口设备清单(附件三)公布,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,加强对减免税进口设备的日常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,要求进口设备设立专门台帐、专人管理、每次使用要有详细记录,设备管理人应严格履行《减免税进口设备管理使用承诺书》中的承诺,并积极配合海关及学校相关部门对减免税进口设备的监督检查。
在减免税进口设备的手续办理及管理过程中若有疑问,请与采购中心联系,
采购中心
2018年11月30日
附件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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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
附件二:
附件二:减免税进口设备管理使用承诺书
附件三:
附件三:BOYU.COM2015年-2018年海关监管期进口设备清单